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