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