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 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 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 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