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