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 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 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 群以百数,掠卤 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