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 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