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