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 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