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