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 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 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尚织自若 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 参杀人。其母惧, 投杼逾墙 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 母之信也,而 三人疑之,则慈 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