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