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