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 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