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 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