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