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