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久 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