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