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 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 为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 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免 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