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