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