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