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