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