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