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