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