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 ,太后亦 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