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