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