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