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