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