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 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 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 使人上书告相 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 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 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 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 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