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