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