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,乃召 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 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 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 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 妖言,言上无男, 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