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