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