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