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