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