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