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