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