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