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 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 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 ,各以轻重被 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 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