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