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 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 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 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 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 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 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 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 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 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