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,竭 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 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 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 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 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 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